



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公眾意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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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我國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環保署自2020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透過網路平台及公聽會之方式徵詢各界意見,共收到164則意見。(北部:94則;中部:37則;南部:3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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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及政府回應說明彙整如下表:
中華國際地球環保協會/理事長/殷兆憶
第一個意見內容
減量目標是否有設逐年查核點,若未達成是否有因應措施。
回覆內容
我國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139年降為基準年(94年)的50%以下,並由六大部門將共同承擔每5年為一期之減量目標與責任,而依溫管法第12條規定,階段管制目標執行狀況將每年定期向行政院報告;另依溫管法施行細則第8條,未能達成所屬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者,應於成果報告核定後六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皆有相應之規範。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二個意見內容
電動車的推動是否有產業轉型配套措施,以利目標達成。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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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推動電動運具措施,各權管機關陸續推廣使用電動低碳運具,包括:電動公車、電動船及電動郵務車(交通部)、電動汽車及電動機車(經濟部)、電動公務車(主計總處)、電動蔬果運輸車(環保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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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為達成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目標,已研擬推動策略與期程,規劃分為先導期(108-111年)、推廣期(112-115年)及普及期(116-119年)等3階段推動,針對110-113年之推動工作,行政院已於109年5月核定85億元補助經費。
回覆單位
交通部路政司
天碩電網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李永如
第一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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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門:能源局多為供給端策略推動,後續需從管理面著手,並增加綠色競爭力以提升綠色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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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部門:應加強推動綠色工廠之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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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部門:塞車問題可參考北京相關研究,交通部應要和各縣市溝通,推動公車10公里免費政策,多給予大眾運輸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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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部門:推廣綠色醫院和旅館,公部門需聯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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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門:碳排放是否計算錯誤?自動化下電力使用增加,造成碳排放增加,但碳排放不僅有電力因素,於人力減少下,碳排放亦會下降。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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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正後,綠電需求者已可自行與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再生能源售電業洽談購買綠電事宜,經雙方合意簽署購售契約,其價格由雙方議定,且相關法規均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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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台電公司已公布終止契約條件,再生能源發電業與台電公司終止契約後,即可透過轉供方式銷售綠電予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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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將持續輔導加強企業落實清潔生產,推動綠色工廠標章制度,提升國際供應鏈中的循環價值與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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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部門行動方案已涵蓋發展智慧運輸系統等措施,透過導入資通訊技術,減少壅塞怠速時間及排碳量。據統計,每減少塞車1小時可減少汽柴油消耗量1.2公升,並減少溫室氣體排碳量2.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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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已持續推動多期公路公共運輸計畫。為協助推動市區公車發展,自99年起每年約給予各縣市政府共6億元之市區客運虧損補貼,以及購車補助等各類補助;第4期「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110-113年),行政院已於109年5月核定245億元預算,將持續協助各縣市政府提升公路公共運輸服務競爭力,吸引民眾使用公共運輸;另於連假疏運期間亦提供轉乘優惠等補助措施,以減少私人運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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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囿於整體經費有限,無法挹注地方政府實施免費政策;惟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依據當地民生經濟活動或交通特性規劃推動相關公車優惠措施。例如臺中市實施10公里免費公車措施,桃園市及臺南市針對市民卡提供乘車優惠或假日免費,雙北1280月票及高雄MeN Go月票則提供民眾期限內定額無限搭乘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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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運輸部門行動方案(草案)提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採取綠色運輸措施之可行作法,做為地方政府訂定執行方案之參考,以進一步建構公共運輸友善使用環境,吸引民眾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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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觀光局已於109年9月3日修正發布「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宿業品質提升補助要點」,旅宿業者得依本要點向本局申請整(修)建、重建營業場所及資本性修繕。並已向旅宿業者宣導,修繕方向應符合節能環保及提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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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關於推動綠色醫院,說明如下:本部國民健康署自2010年起推行環境友善醫院計畫,截至2019年,臺灣共有174家醫院加入「低碳醫院」的行列。已出版「綠色醫院、綠色生活、綠色地球-綠色醫院推動經驗」,提供醫院採行如低碳飲食、節約用電及節約用水的範例與方法,以協助醫院落實推動行動方案,期望藉由醫院的環境革新,能連帶提升醫療場域利害相關者(如病患、家屬、員工、社區居民)之環境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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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門之溫室氣體排放計算均依據IPCC規定,每年除配合環保署辦理之專家審議會外,農委會更邀集農業部門專家學者辦理部門內審查會議,以持續精進及完善排放數據計算。
回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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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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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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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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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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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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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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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
第二個意見內容
修法建議運用棒子和蘿蔔並行(懲罰和獎勵),若執行減量策略有益處將有誘因促使企業執行;另外部份企業則是想執行但卻無頭緒進行,建議政府成立輔導單位輔助企業。
回覆內容
製造部門行動方案各項執行計畫,多設有輔導資源,相關動態資訊皆可至「經濟部工業局產業節能減碳資訊網」查詢,並聯絡相關單位諮詢。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副會長/耿明誼
第一個意見內容
針對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意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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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未來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值太低,應在2050年減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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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溫管法的主管機關是環保署,權責不足,使得各部會在減排上不夠積極,應修法提升溫管法位階至氣候變遷法或成立專責部門,積極面對氣候緊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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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見各部門更細部減量策略做法,建議未來應針對減量措施在召開公聽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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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研擬課徵碳費的部分,希望能加速討論與施行的期程。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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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專門委員會(IPCC)、國際能源總署(IEA)報告皆指出,要達到淨零排放情境,必須從能源、產業、交通、住宅、金融、消費模式、生活行為等進行根本性變革與綠色轉型,推動能源轉型低碳化、再生能源供電極大化、交通運具電動化、產業轉型(能資源整合),並尋求負排放技術,以及節電相關措施以抑低電力需求成長,政府相關部會將持續與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進行各項研商討論,加強公眾溝通與擴大參與層面,透過雙向之對話,凝聚社會積極減碳的共識,未來將持續與公民對話,建立長期的氣候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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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減量涉及各部門事務,雖現行溫管法第8條已訂有政府機關分工,但各部會減量權責與應負責推行之政策措施並不明確,較難彰顯階段管制目標達成情形。本署已規劃溫管法修正事宜,以利未來落實權責分工,強化各部門減量力道,加速推動因應氣候變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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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聽會係依「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並由六大部門(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環境)報告相應之策略行動及配套措施規劃,後續待行政院正式核定後,各部門將陸續提出部門別行動方案,包括推動期程、推動策略及措施、預期效應等詳細內容,可供各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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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已規劃修正溫管法,新增徵收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相關規定,落實碳定價機制、碳費制度先行,以提高溫室氣體排放源減量誘因。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二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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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再生能源的設置預達114年將面臨困難,尤其很多風電、光電的案場設置上,一直出現爭議,雖然報告中有強調未來在設置上會兼顧生態保育及環境永續,但目前的現況是環設檢核機制一直無法落實,案廠的設置直接破壞環境生態,這樣的狀況還要持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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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轉型在114年後的各能源配置目標一直未見,這部份影響未來減量目標甚鉅,希望能盡早看到這部份的討論規劃。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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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環社檢核機制落實部份,經濟部能源局業已規劃並推動漁電共生環社檢核機制,於今年底協助農委會針對面積最大前6個縣市完成「較無生態環境疑慮區」環社議題辨識並公告漁電共生先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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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灣中長期的能源供需規劃部份,為開啟我國能源願景討論空間,經濟部能源局刻正參酌國際政策討論模式規劃引領多面向公眾討論及專家技術審查,以形塑未來能源供需願景。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第三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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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電動車具為運輸部門減碳上重要措施,但卻未見對在地運具電動化產業的有效扶植政策,尤其在近幾年大量補助電動工具運輸車輛,可是補助金大多是進到中國,因為目前台灣在自製電動車的技術上還不夠成熟,到底電動大型車產業在台灣要如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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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交通部能加速修法,讓老舊柴油引擎可更換,無論是更換碳排放較低的五、六期引擎或是直接改電動化,會有助於國內大型運具電動化產業的發展,並可同時帶動儲能設備的發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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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占公路系統中,各類運輸的排放第三名,但在電動機車的補助上卻是在走回頭路,像是禁售燃油機車的政策取消施行,以及今年度燃油機車也納入補助,將導致在10年20年後,這些燃油機車一樣要面對被汰換的窘境。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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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部門第二期行動方案(草案)中,經濟部提出智能電動車輛產業輔導推廣計畫,推動產創提案申請,鼓勵企業投入研發創新活動,並輔導產品改良,輔導國內業者建立整車、馬達、控制器、充電站、智慧車電等關鍵組件之技術層次及性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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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老舊柴油引擎改換裝部份,除改裝成本外,引擎規格及系統不盡相同,尚無法確認動力傳輸系統運作及耐用度。復考量老舊柴油車車齡,經過繁雜之改裝後是否能長期使用,其安全性仍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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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立法旨意在減少排碳(溫室氣體排放量),而空氣污染防制法立法旨意在減少空氣污染(減污)。環保署為減少機車排放污染,自109年起調整政策方向為補助機車汰舊換新(包括七期燃油車及電動機車)。惟考量最乾淨的七期燃油機車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電動機車之2.3倍,運輸部門行動方案仍以推動運具電動化為重要措施,透過跨部會合作,並結合地方政府共同努力。
回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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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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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路政司
台塑石化公司/資工師/柯啟棠
第一個意見內容
目前排碳標準,容易因產業變化而有所變動,應能以單位產品排放擬定相關目標來進行管制,對於產業發展較為健全。
回覆內容
本部將透過部會合作來強化第二期階段製造部門行動方案,並協助產業建立減碳路徑,以提升產業減碳競爭力。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二個意見內容
製造業之汽電共生廠,是歸屬於能源部門還是製造部門?需待釐清,對於業者比較有具體目標。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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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將透過跨局、處合作來強化第二期階段製造部門行動方案,並以「提升能源效率」、「推動使用綠電」及「擴大低碳補助」三大方向加大減量推力,持續協助產業執行燃料替代,以達到減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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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電共生係投入燃料同時產電及產汽之系統,工廠(製造業)為產業製程所需,設置自用發電設備,其所發電力供廠內專供自用,屬廠內附屬設備,製造業之汽電共生行業別應以製程類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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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之部門法,分為能源部門自用、工業部門、運輸部門、農業部門、服務業部門、及住宅部門,製造業之汽電共生廠屬工業部門。
回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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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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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第三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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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徵收後在基金規劃部份,如以鼓勵方式會更有效,像是減稅,希冀多以正面鼓勵方式,業者會更努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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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徵收基金相當多元,未來如再加上碳費,業者承受相當高比例的徵收,這方面有沒有財政衝擊的制度規劃,後續希冀能更多討論,朝向稅費統一,對於基金運用比較合理。
回覆內容
目前我國規劃新增徵收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相關規定,亦規劃將徵收之費用專款專用於溫室氣體減量及其他環境共同效益之措施推動,優先獎勵或補助減碳績效優良的排放源,提高減碳誘因。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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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徵收較財政減稅效果差,但政府僅有徵收碳費,卻未見政府進行跨部會協商,提出具體且多元減稅配套措施,不符產業期待,建請政府部門積極辦理,以維護業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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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政府規劃或已徵收基金,如石油基金、空污基金、水(海)污基金、土污基金…等,若再增收碳費,將嚴重削減各產業國際競爭力,另後續規劃徵收碳費總額預估遠高於空污費總額,顯然不盡合理,建議政府應整合各項稅費並統籌運用,以免影響國內業者投資意願,進而影響國民就業機會。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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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之徵收及支用規劃,皆以促成溫室氣體排放減量,降低對環境的衝擊為最優先考量,旨在於從根本降低環境、氣候變遷對國家、氣候人民的衝擊,進而降低環境、社會要承受衝擊所付出的成本,而不在於提供個人或個別企業在財政或經濟上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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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鄰近國家,如日本、新加坡已實施徵收碳稅,日本東京都、韓國實施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碳定價機制所得經費亦可另外再投入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協助產業綠色轉型,在減碳的同時,提升產業競爭優勢。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蔡志宏
第一個意見內容
目前與基準年(2005年)比較,僅製造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不減反增3%,而製造部門又占全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約50%,為達到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20%的關鍵部門,然成效卻最差。於第二期目標下,製造部門僅較基準年降0.22%,推動綠電的大量採用才是解決之道,目前製造部門廠區的太陽能及節能建築都只有極少數企業在推動,用電大戶使用綠電的政策也一再受到抗拒。
回覆內容
依照環保署目前規劃,製造部門在肩負國家發展使命下,需較現況減排7.05%,任務極具挑戰。石化燃料使用狀況,燃料油消費量已由94年486.8萬公秉,下降至108年100.7萬公秉,削減率79.3%;燃煤消費量已由94年709萬公噸,下降至108年578.4萬公噸,削減率18.4%,顯示能源使用已如國際減碳趨勢,朝向電氣化發展,後續將加強推動產業使用再生能源、潔淨燃料及生質燃料應用,促使產業燃料轉型,鼓勵業者加入國際倡議如SBT、CDP、TCFD等,加速產業轉型為綠色低碳企業,以因應國際趨勢。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二個意見內容
溫管法已實施五年,第一階段目標即將結束,碳稅、碳費、碳交易都仍在觀望,碳費規劃也以超低價收費,變相補貼高排碳產業。
回覆內容
碳費費率訂定尚須考量我國產業排碳特性、化石能源使用情形、供電情形、社經條件等,須審慎評估。以鄰近的新加坡為例,亦是考量該國消費水準、能源使用條件等,訂定起始費率為4元美金,再逐步調整。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三個意見內容
運輸部門過去的公共運輸及電動化進度太慢,導致溫室氣體減量效果落後,且目前政府仍再補助中國進口的大客車。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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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部門在第一期行動方案已將「發展公共運輸系統,加強運輸需求管理」及「推廣低碳運具使用」列為重要策略。108年全國公共運輸(含公路公共運輸、鐵路、高速鐵路及捷運)運量達24.3億人次,較104年成長6.77%。交通部第4期「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110-113年),行政院109年5月已核定245億元預算,將持續協助各縣市政府提升公路公共運輸服務競爭力,吸引民眾使用公共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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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廣電動運具方面,電動機車已逐漸成長,108年新掛牌電動機車計16萬8,537輛,109年1~9月新掛牌電動機車計7萬849輛,全國電動機車累計達42萬8,368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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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為達成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目標,已研擬推動策略與期程,規劃分為先導期(108-111年)、推廣期(112-115年)及普及期(116-119年)等3階段推動。其中先導期為盤點與建置基礎電網設施並檢討產業環境,找出適合國內推廣之車輛類型;推廣期則為確立車輛產品清單及擴大營運規模,持續建置基礎電網設施,以及扶持關鍵產業本土化;普及期則全面普及電動大客車,落實關鍵產業本土化並推向國際市場。針對110-113年之推動工作,行政院已於109年5月核定85億元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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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扶植國內電動公車相關產業,「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已規定申請補助車輛應經經濟部工業局審查其附加價值率應達一定比例(目前為50%)以上之規定,車輛亦須符合相關單位車身骨架結構查核規定,以確保車輛於國內生產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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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運輸部門各相關機關努力下,溫室氣體排放量已下降,由105年3,815.5萬噸CO2e降至106年3,782.8萬噸CO2e,107年再降至3,678.5萬噸CO2e;而108年預估排放量為3,699.8萬噸CO2e,107年及108年均已提前達成第一期減量目標(109年不超過3,721萬噸CO2e)。
回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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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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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
第四個意見內容
住商部門在屋頂型太陽能推動仍有待努力,亦缺乏既有建築的節能改造,且綠建築節能幅度亦不足。
回覆內容
感謝您的意見,有關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方面,本部為加強推動老舊建築物修繕更新,提出「強化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措施,每年編列預算提供經費補助,協助住戶辦理老舊建築物整建維護,其中採用綠建材、綠色能源或綠色工法實施工程者,得予列為優先補助,以期提升建築性能與居住環境品質。至於屋頂型太陽能推動一節,本部社會住宅亦配合經濟部能源政策規劃檢討設置。
回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第五個意見內容
農業部門對農業廢棄物轉為生質能仍有待努力。
回覆內容
農委會之產業創新政策,將推動循環農業視為重點計畫,自源頭端避免資源浪費、其次為將農業資材循環利用,避免資源浪費,最後點廢成金、創造循環農業產業鏈結。現行推動畜牧場沼氣再利用,以回收沼氣產生熱能及電能,使資源利用多元化並達到溫室氣體減量效果;另由試驗單位開發稻草、回收菇包再利用等技術,後續將推廣運用於產業,俾利解決農業廢棄物問題。
回覆單位
行政院農委會
第六個意見內容
針對綠色金融、綠色稅制(包括碳稅)等,應從大架構下整個市場面去看,做有效且宏觀的評估和政策,應需有統籌的政府單位。
回覆內容
本署已規劃修正溫管法,新增徵收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相關規定,落實碳定價機制、碳費制度先行,以提高溫室氣體排放源減量誘因。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協會/顧問/古珮嫆
第一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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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門:無提及相關節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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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部門:不應只看總體,要分析GDP的碳密集度以及電力密集度,須以綜合判斷,應淘汰高排碳密集度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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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部門:柴油車過多無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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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部門:期望提出誘因機制協助住商部門減量策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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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門:不應以農地減少降低排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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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門:是否有廢棄物減量計畫。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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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能源部門之節能作法:主要策略包含有煉油廠節能(執行包含製程觸媒改善、改用變頻馬達、回收蒸氣、煙道氣熱能利用等18項措施)、電廠效率提升(以設備改善、加裝高階程序控制系統,持續降低發電廠廠用電率)及調整鋼鐵業高爐製程(調整高爐製程參數,降低高爐噴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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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於第二期製造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對於GDP碳密集度與電力密集度將進行研析,並對碳排密集產業,推動企業自願減量工作、設定減碳目標、建立減碳路徑,並鼓勵業者加入國際倡議組織,如SBT、CDP、TCFD等,共同推動落實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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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運輸部門行動方案已將推廣運具電動化及汰換老舊柴油車輛列為重要措施,由交通部、經濟部、環保署等單位共同努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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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車多使用柴油車輛,交通部為減少公車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業以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為目標,研擬推動策略與期程,規劃分為3階段推動,針對110-113年之推動工作,行政院已於109年5月核定85億元補助經費。透過各項補助措施,鼓勵公車業者汰換老舊公車為電動公車,以達節能減碳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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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協助淘汰1-2期柴油大型車輛,107至109年6月,統計1~3期大型柴油車已報廢30,540輛。未來亦將持續落實此一政策方向,以擴大低碳運具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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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管制私人燃油車輛部分,因涉及相關產業及部會等分工,如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由交通部主政(經濟部及環保署協辦),推動汽機車電動化由經濟部主政(環保署及交通部協辦),各項工作有賴各部會持續齊心努力,朝發展潔淨能源運具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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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為加強推動老舊建築物修繕更新,提出「強化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措施,每年編列預算提供經費補助,協助住戶辦理老舊建築物整建維護,其中採用綠建材、綠色能源或綠色工法實施工程者,得予列為優先補助,以期提升建築性能與居住環境品質。另「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獎勵措施」為提升建築安全與居住環境,可透過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方式辦理,並得依取得之候選等級綠建築證書給予一定容積獎勵額度,鼓勵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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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除推動服務業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外,另透過辦理節能競價、媒合企業與技術業者合作、多元化節能市場機制(如:節能設備以租代買、以量制價和節能額度抵換)等不同誘因機制,提高用戶落實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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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來農業部門非燃料燃燒之溫室氣體排放呈現減少趨勢,主要因我國加入WTO及經貿自由化,造成國內農業產業結構改變,導致耕種面積及畜禽飼養減少,以及推廣合理化施肥與回收畜禽糞製成有機質肥料,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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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據全國國土計畫,國土永續發展目標包含「維持農地總量,提升農地生產效益」,在糧食安全考量下,維持全國農地總量面積在74至81萬公頃,同時積極維護供糧食生產之農地面積數量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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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門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下提出之實質減量策略中,以占部門排放總量超過6成之生活污水及事業廢水處理過程產生溫室氣體排放,做為部門關鍵減量策略。
回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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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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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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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路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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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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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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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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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保署
第二個意見內容
減碳應依靠能源消費端共同配合,並建立誘因,使消費者自動去選擇較為低碳的消費方式。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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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透過實施29項最低能源效率基準(占工業用電67%馬達已納入管理中)、17項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與51項自願性節能標準,引導消費者採購高效率用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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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意見,有關加強減碳誘因措施,後續商請相關部會評估住商部門誘因措施,提升減碳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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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除推動服務業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外,另透過辦理節能競價、媒合企業與技術業者合作、多元化節能市場機制(如:節能設備以租代買、以量制價和節能額度抵換)等不同誘因機制,提高用戶落實節能減碳。另於後續可廣宣節能低碳服務業,帶動民眾低碳消費。
回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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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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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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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
第三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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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目前推行碳費或碳稅遇到的困難,在於民眾會覺得多繳稅,以致於不願意負擔。應該針對污染課稅,且收入應該要回到環境利益受影響的所有人,不應全部用於補足國家預算支出之行政費用,應要回到稅法內,採所謂的量能課稅原則,而不是用污染者付費的方式,若採污染者付費,則應補償所有環境受影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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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價不論是拍賣排放配額部分的收入,還是碳費或碳稅收入,期望可平均回歸至所有受到環境因素影響的人,藉由降低行政成本,並利用現有制度來退還金額給人民,可利用全民健保制度,藉由減少保費金額,相信民眾應該會更加支持碳定價制度,加速溫管法修法之推動。
回覆內容
碳費之徵收及支用規劃,皆以促成溫室氣體排放減量,降低對環境的衝擊為最優先考量,旨在於從根本降低環境、氣候變遷對國家、氣候人民的衝擊,進而降低環境、社會要承受衝擊所付出的成本,而不在於提供個人或個別企業在財政或經濟上的益處。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四個意見內容
不論是台電或賣電給台電之業者,電費皆未加入外部成本,若以現行電費利潤計算,則可藉由多發電以獲取更多利潤,利潤的計算方式導致無法節能減碳,電費受到國家價格管制之下,可能使其為壓低成本而優先選擇燃煤、次之為天然氣。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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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相關之外部成本已於電價公式中「稅捐及規費」項目反映。未來倘有新增之外部成本相關稅費,亦將立即透過該公式項目反映於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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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電價公式已反映之外部成本包含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費、水污染防治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燃料費用內含之空污費及土污費、對電廠周邊民眾之支出的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等。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第五個意見內容
現今電廠通常使用老舊的燃煤設備,因電廠設立時其使用年限為二十年或三十年而建置,國家為保障投資商有獲利,以致於燃煤電廠不更新設備,能源部門應對此情況建立誘因,例如少發電會有經濟誘因、更新設備會有經濟誘因,最根本是燃煤發電外部成本一定要內部化,否則將使電廠持續優先使用燃煤發電。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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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央及地方環保相關法規均逐步加嚴,包括環評階段排放增量管控、營運階段生煤使用管控及末端空污排放量及濃度管控,促使新增火力電廠以燃氣電廠為主,老舊燃煤電廠持續更新空污防制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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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空污法第14條規定,當空氣品質有嚴重惡化之虞時,燃煤機組將配合降載,改以燃氣或其他發電替代,以維護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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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發電外部成本已內部化者包含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費、水污染防治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對電廠周邊支出的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等,均已反映於發電成本;另能源稅或碳稅尚處研議評估階段。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台灣橡膠暨彈性體工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鈺光
第一個意見內容
本產業認同未來採行碳權機制,惟在碳權的制訂上應採與國際接軌的方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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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權的定價,應參考各國人均所得,而予以制定出相對合理之價格。我國之訂價就應以與我國人均所的相似之國家為參考而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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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歐盟碳權機制下暨制訂出合理之碳價,民眾只要依此碳價繳納碳費(稅),就不該再有何謂罰則、罰款的不合理規定。
回覆內容
感謝您的建議,將納入後續相關制度推動參考。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二個意見內容
不管是政府、企業或是民間團體,大家都是為了這個地球更好而努力。但也面臨到非常嚴峻的挑戰,企業一旦開始著手改善,每次一定都會以最大效益改善為目標,但隨著企業的精進,改善的空間將會越來越嚴峻,希望未來目標的規劃能參考與我國經濟型態、人均所得、結構盡量接近的國家作為檢討的依據及參考。
回覆內容
本部將持續輔導產業,強化產業減量責任,推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工作、協助產業設定減碳目標、建立減碳路徑、鼓勵業者加入國際倡議組織,如RE100、SBT、CDP、TCFD等,以因應國際趨勢。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三個意見內容
在會議中發現不管政府部門、民間團體或是各行各業,大家都充分表達自己所面臨的嚴峻,唯獨缺乏一個統籌整合的領導單位。我們誠摯請求環保署能當領頭羊,將大家面臨的嚴峻統籌做一個完整的規劃及執行,讓未來的溫室氣體減量可以將功能發揮到最大效益。
回覆內容
溫室氣體減量涉及各部門事務,亟待整合相關工作,本署已啟動溫管法修法規劃,目前持續徵詢各界意見,期凝聚各界共識,以達成長期減量目標。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工程師/陳貞均
意見內容
製造部門自94年推動產業自主減量,各行業對減碳工作之執行不遺餘力,較經濟可行之減碳技術已逐漸用罄,由此可知,若開徵碳費(稅),對率先致力於減碳之產業而言,恐無法在大幅減碳,故建請貴署說明徵收碳費(稅)何以具經濟誘因,非財政工具,且能以務實方式達到減碳與產業永續發展。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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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尚未施行碳定價機制,對於溫室氣體排放所需負擔的成本尚未定價,企業尚未將排放溫室氣體視為「必須」付出的成本之一,尚難謂何為「經濟可行」的減碳技術,透過碳費徵收提供碳定價後,產業即可將減量成本與徵收費用進行比較,優先採行減量成本低於徵收費用的措施,形成誘因,該誘因的強弱仍須視徵收費率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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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徵收的費用亦規劃專款專用於溫室氣體減量措施之推動,優先獎勵或補助積極減量的排放源,亦可提高誘因。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正新塑膠工業(股)公司/課長/林仲永
第一個意見內容
對於製造部門碳排減量,先緩後急的趨勢是不太實際的,敝公司在台灣僅有一個廠區,直接排放大於2.5萬噸二氧化碳,但減碳措施皆是集團式改善,例如:燃油鍋爐改天然氣,101~103年間完成了所有廠區的汰換(六個廠),同時成就了大部份的減碳成績。到後期來說,目前也努力於高效能馬達汰換,變頻機組等,但成果不如燃油改天然氣高,說明了減碳的難度越來越高,國家目標對於製造業是矛盾的。
回覆內容
本部將輔導產業導入ISO50001能源管理系統,結合能源監控落實能源管理,以提升產業整體能源使用效率;並研發前瞻產業技術,幫助產業投入具價值及減碳潛力技術之開發,建構減碳基礎能量。持續輔導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提供產業能源技術補助,強化產業節能、減碳、節電技術,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二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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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碳稅,如為國家趨勢,產業當然配合,但希望公平,大家一起繳費,若只針對排放大戶,在橡膠業來說,國內僅敝公司達直接排放2.5萬噸門檻,實在不公平,可採隨燃料徵收應較公平,使用者付費。例如:汽機車燃料稅就應隨油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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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稅費率,若要參考國外費率,是否可參考國民所得較為相近的國家為參考費率。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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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規劃徵收對象為納管約290家排放源,包括電力、鋼鐵、石油煉製、水泥等特定行業,及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者,已涵蓋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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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費率、徵收方式等尚須考量我國產業排碳特性、化石能源使用情形、供電情形、社經條件等,目前尚無定案。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爭好氣聯盟/監事/廖育儀
第一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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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加嚴2030年目標,然後以2050年淨零碳排為目標,規劃減碳與減煤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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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徵碳費力度須加強,否則沒有經濟誘因減碳,金額至少訂為50美元/噸,也就是約1500台幣/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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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管法位階提升至氣候變遷法,否則環保署沒有權限要求部會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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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二階經費應提撥經費補助溫管法內各部會減碳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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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管法各部會不達標準時,應以預算控管,作為不達標下處罰機制之一,也就是會刪減該部會之次年度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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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管法之設立監管機構,以民間團體與利害關係人為主要成員,滾動式檢討部會績效。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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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積極推動能源轉型,致力推動展綠、增氣、減煤之低碳化目標,預計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增加至20%,燃氣增加至50%,燃煤降低至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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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減煤部份,2025年前未規劃新擴建任何燃煤機組、燃煤機組除役後,改建為燃氣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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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將持續透過需求端抑低、低碳能源調度,加速減煤時程,在確保電力穩定供應下,持續督導台電公司擴大自主減煤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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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之研擬,係以部門堆疊方式,由經濟部能源局彙整各部門能源需求及節能效果,推估燃料燃燒排放,並由本署加計非燃料燃燒排放所得。現階段係規劃採先緩後加速方式,逐步提升減量潛力,以利部門得以推動設備汰換,並發展減量技術;未來2030及2050年之目標願景,將依我國長期減量路徑規劃,進行滾動式調整,務實達成國家長期減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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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費率、徵收方式等尚須考量我國產業排碳特性、化石能源使用情形、供電情形、社經條件等,目前尚無定案。相關建議將納入後續規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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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減量涉及各部門事務,雖現行溫管法第8條已訂有政府機關分工,但各部會減量權責與應負責推行之政策措施並不明確,較難彰顯階段管制目標達成情形,刻正推動溫管法修法,以加速推動因應氣候變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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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溫管法第12條規定,階段管制目標執行狀況將每年定期向行政院報告;另依溫管法施行細則第8條,未能達成所屬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者,應於成果報告核定後六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目前已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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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所提寶貴意見,本署均納為修法參考,期凝聚各界共識。
回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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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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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保署
新竹市議會/議員/廖子齊
第一個意見內容
目標保守,若2025或2030年才增加管制,恐難追上國際減碳趨勢2050碳中和,目標訂高才有壓力從現在開始推動高強度轉型。
回覆內容
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之研擬,係以部門堆疊方式,由經濟部能源局彙整各部門能源需求及節能效果,推估燃料燃燒排放,並由本署加計非燃料燃燒排放所得。現階段係規劃採先緩後加速方式,逐步提升減量潛力,以利部門得以推動設備汰換,並發展減量技術;未來2030及2050年之目標願景,將依我國長期減量路徑規劃,進行滾動式調整,以達成國家長期減量目標。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二個意見內容
部門減碳策略與第一期大同小異,甚至拿掉水泥業特別處理之第二期目標;台泥現已提出2050年碳中和,光靠輔導、補助、鼓勵,不足以驅動產業轉型,勿重蹈第一期覆轍。
回覆內容
第二期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各項策略,將依現有溫室氣體排放趨勢,持續調整精進、滾動修正。對於各個產業含水泥業,亦將藉由區域能資源與廢棄物循環再利用,建立循環經濟與合作共生機制推動策略持續強化。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三個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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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過低,與國際上建議的每公噸50-100美元有落差,現在規劃之費率新台幣100元(3.5美元)其依據為何?外部成本內部化是政府促成業者減碳壓力的政策工具,請有效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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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無強化支持到地方政府的氣候治理能力,應提供更多專業、具體的方案。
回覆內容
徵收費率之訂定尚須考量我國產業排碳特性、化石能源使用情形、供電情形、社經條件等,目前尚無定案。感謝提供建議,將納入修法考量。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鉅舵顧問有限公司/經理/楊鈞
第一個意見內容
能源配比不變,但再生能源進度緩慢,綠能屋頂成效不彰,未見綠能精進實務策略。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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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地面型太陽光電,因屋頂型太陽光電的推動涉及面向相對單純,設置速度相對較快,政府優先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已提前達成114年3GW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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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0月已務實調整屋頂型目標為6GW,並就公有建物屋頂全面推動設置太陽光電,另搭配國中小設置冷氣專案推動校園全面設置;鼓勵工業廠房、農業設施、商辦民宅等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未來將視推動情形滾動調整目標。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第二個意見內容
建議規劃各項政策結合民眾自主碳中和,進而鼓勵各種抵換專案產生。
回覆內容
本署持續推動排放源自願減量申請抵換專案審核減量額度之機制,已通過本署審查所核發之減量額度資訊,均登載於本署溫室氣體減量抵換資訊平台,供減量額度需求者與供應者洽詢交易。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三個意見內容
用電大戶條款後續可逐步下放至2000kw、800kw。
回覆內容
用電大戶條款採「影響層面小、具可執行性、漸進式推動」規劃,優先推動契約容量5,000瓦以上電力用戶,影響戶數約500戶(300家企業),用電量已占全國電力用戶之用電量49%。若採800kW以上,影響戶數將擴增至約5,000戶,影響層面較廣,且已明訂每2年滾動檢討適用對象範圍及配套措施,採循序漸進推動。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第四個意見內容
住商部門、機關學校設定減碳目標並進行盤查。
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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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意見,住商部門二氧化碳排放主要來自於電力使用,第二期階段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以推動節約用電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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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能源管理法」第9條及第12條,能源大用戶(>800kW)應建立能源查核制度,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指定能源大戶訂定1%用電效率改善目標,併同住商能源查核與技術輔導共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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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其他能源用戶亦提供臨場技術輔導,節能診斷及評估改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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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管理計畫」設定個別機關(構)學校於109至112年分年節電目標,並透過現場節電輔導及教育宣導等措施,降低學校用電。
回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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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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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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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環鑫永續顧問/會計師/胡鈞遠
意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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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環保署在相關減碳跟減少空污的政策宣導上,應將兩者分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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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院草案裡的碳權交易所,草案裡面只有列碳稅,沒有把碳權交易所列入考量,據了解,碳權交易所是用在大排放源,碳稅是用在小排放源,在國際上,只有雙方同時交互使用之下,才能達到減碳的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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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修法草案內僅有列碳稅,且基金使用亦僅有列在未來廠商補助,若碳稅沒有每年檢視,且不斷提高,將無法達到節能減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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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課徵碳稅必須考量以專門執業人員來執行。
回覆內容
目前將落實碳定價機制、碳費制度先行納為溫管法修法方向之一,溫室氣體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俟碳費制度施行後,審慎評估實施。目前仍在徵求各界意見中,尚未報行政院審查。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