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公眾意見諮詢

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公眾意見諮詢

  • 為推動我國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環保署自2020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透過網路平台及公聽會之方式徵詢各界意見,共收到164則意見。(北部:94則;中部:37則;南部:33則)

  • 民眾意見及政府回應說明彙整如下表:

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

意見內容

氣候變遷等因子正威脅著全球,溫室效應全球暖化將造成基因消失、物種滅絕、生態系失衡,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人類的存活及發展。淺山綠肺、生物多樣性,應妥善管理及建立保護機制。

回覆內容

為協助全球暖化,我國積極推動溫室氣體減緩作業,並依溫管法規範,訂定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用以管理全國及各部門110至114年溫室氣體排放。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

主婦聯盟基金會/ 南部辦公室主任/陳婉娥

第一個意見內容

交通需改變民眾習慣,像是綠色路網如何建立,以及城鄉路網規劃,需有相關具體規劃。

回覆內容

  1. 目前交通部推動綠運輸網絡,縮短城鄉距離,具體規劃主要由公共運輸著手,概念上以軌道運輸為主幹道,擴大至公路運輸,並搭配最後一哩路之接駁措施。

  2. 在軌道運輸部份,交通部已針對高鐵延伸及東部快鐵建構進行評估。

  3. 在公路運輸部份,公路建設為網狀佈設,且供其它運輸系統銜接以發揮整體運輸效率;路網規劃亦針對地區之現況、需求、環境影響及效益等進行考量,並研擬最合適之方案,以健全整體之路網發展及提供民眾良好之運輸服務。

回覆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鐵道局)

主婦聯盟基金會

第二個意見內容

應推動智慧電網,但沒有看到實體績效,內政部應加速智慧電網普及。

回覆內容

  1. 行政院已於101年9月3日核定「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復於109年3月27日核定修正方案,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因應未來再生能源大量併網等問題。

  2. 目前「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分成智慧調度與發電、電網管理、儲能系統、需求面管理、資通訊基礎建設、產業發展及法規制度等7個重要領域,刻由經濟部相關單位持續推動中。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第三個意見內容

屋頂型光電應加速進行,能帶來許多社會效益。像是發展再生能源,為城市降溫,也能結合學校規劃環境較育相關課程。

回覆內容

  1. 相較地面型太陽光電,因屋頂型太陽光電的推動涉及面向相對單純,設置速度相對較快,政府優先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已提前達成114年3GW目標。

  2. 108年10月已務實調整屋頂型目標為6GW,並就公有建物屋頂全面推動設置太陽光電,另搭配國中小設置冷氣專案推動校園全面設置;鼓勵工業廠房、農業設施、商辦民宅等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未來將視推動情形滾動調整目標。

  3. 經濟部協助教育部推動校園太陽光電推動專案,回饋金全額給予學校以提供學校自行運用,除可用於冷氣費用支出,亦可用於能源教育項目。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第四個意見內容

農業部門的碳匯效益主要在於林地,但是南部農地一直做其他用途,像是工業和科學園區用途,且有許多問題未解決。

回覆內容

  1. 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明定,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優先考量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並須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審查,符合使用農業用地所提區位及面積之必要性、合理性及無可替代性。

  2. 農地農用為農委會一貫主張,同時並將依循全國國土計畫目標「維持農地總量,提升農地生產效益」,在糧食安全考量下,維持全國農地總量面積在74至81萬公頃,同時積極維護供糧食生產之農地面積數量及品質。

回覆單位

行政院農委會

第五個意見內容

希望針對第一期目標做檢討說明。

回覆內容

六大部門依溫管法第12條,每年定期編寫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成果報告陳報行政院,本年度各部門報告內容,待行政院核定後,公開至氣候公民對話平臺供各界檢視。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李建畿

第一個意見內容

氣候變遷確實存在,為保障販賣祭祀用品業者的生計,我國應建議財政部發行功德彩券,鼓勵業者轉賣取代容易造成污染的紙錢、香。

回覆內容

本署持續推動「以功代金」,將購買金紙、香燭等祭拜用品的費用捐給慈善社福團體,將功德迴向給祖先,接受這種觀念的民眾已經愈來愈多,如果無法免俗,本署也希望儘量採取可減少焚燒的替代方案。如用大面額的紙錢替代小面額紙錢;將紙錢交由環保人員統一收集後,送到有污染防制設備的大型焚化爐集中焚燒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

第二個意見內容

全國巴士都應改用電動化,可以使用拆卸電池,方便更換並繼續使用。

回覆內容

  1. 為達成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目標,交通部已研擬推動策略與期程,規劃分為先導期(108-111年)、推廣期(112-115年)及普及期(116-119年)等3階段推動,針對110-113年之推動工作,行政院已於109年5月核定85億元補助經費。

  2. 先導期將盤點與建置基礎電網設施並檢討產業環境,找出適合國內推廣之車輛類型;推廣期則為確立車輛產品清單及擴大營運規模,持續建置基礎電網設施,以及扶持關鍵產業本土化;普及期則全面普及電動大客車,落實關鍵產業本土化並推向國際市場。

  3. 考量大客車替換電池之技術要求較高,目前國內仍以充電式電動大客車為主,使用快速充電基礎設備亦可提升其使用方便性。

回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

地球公民基金會/ 副執行長/王敏玲

第一個意見內容

  1. 製造部門說明減碳空間愈來愈小,想請問其他國家的製造部門是如何克服困難的呢?目前製造部門二期管制目標設定是144百萬噸 CO2當量,跟基準年相較減幅是0.22%,20年減不到1%,請說明原因。 

  2. 製造業的用電占六成排碳量,能源部門未來降低電力排放係數,就有減排效果,製造部門需說明減排有多少努力?

  3. 請製造部門再辦公聽會向社會大眾說明減量目標,並加開工作坊與公聽會,彙整各界建議,提出更積極有效的行動方案。

  4. 建立既有及新設產業擴產或擴廠時(含台商回流)的產業篩選標準,務必嚴格篩選,並將能源轉型承諾作為提供產業低利貸款與租金優惠的必要條件。

  5. 對於老舊、經常發生工安事故且高排碳、空污量大的工廠,應有退場機制。高雄部分老舊工廠經常發生工安事故,本身也是排碳及空污大戶,工業局不應置身事外,應儘速建立退場機制,淘汰已無競爭力且傷害環境、傷害民眾健康的老舊工廠,加速減碳。

  6. 依據已完成的製造業與各行業節能減碳路徑圖,提出各行業的行動方案。

  7. 強制工廠建立能源管理系統,建議在2-3年內,不論工廠的大小規模,都應強制裝設。

回覆內容

  1. 製造部門第二階段(2025年)排放目標144百萬噸CO2e,相較基準年(94年)雖減量0.22%,但以目前(107年)排放量來看需要減量7%約1,000萬噸CO2e,是非常嚴峻的減量目標。

  2. 有關電力係數下降對於製造部門減量之貢獻,製造部門94-108年GDP成長104%,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3.7%,累計減量至少超過30百萬噸,同一期間電力係數下降8.3%,對製造部門減量貢獻約5百萬噸,同時電子業含氟溫室氣體減量(90%)領先全球,超過日本(82%)、韓國(66%),而我國半導體及面板製程單位面積用電量亦是最低的國家,我國半導體單位面積用電量為1.25 kWh/cm2,較韓國(1.38 kWh/cm2)、美國(1.70 kWh/cm2)等半導體先進製程國家皆低,面板之單位能耗(0.01511 kWh/cm2),亦較日本(0.01562 kWh/cm2)及韓國(0.01973 kWh/cm2)低,對於產業減量的努力與成果給予肯定,不容抹滅。

  3. 針對製造部門減量目標及行動方案等訂定,本部將配合環保署整體推動工作辦理。

  4. 本部為後續擴大工業部門減碳,未來推動重點將朝「落實合理法規訂定」、「深化產業減碳輔導」等主軸,逐步引導產業導入智慧化能源管理、採用高效率節能設備、加速製程改善與汰舊換新、推動低碳燃料替代、轉向綠能經濟,並持續輔導產業推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工作,強化產業減量責任,協助產業設定減碳目標、建立減碳路徑並鼓勵業者加入國際倡議組織,如RE100、SBT、CDP、TCFD等。 

  5. 對於大型高風險工廠,本部會持續輔導產業,加速製程改善與汰舊換新,落實節能減碳,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勞動部、內政部消防署及地方政府,也依據環保、勞安、消防等相關法令進行檢查,就違法事項予以裁罰。 

  6. 本部為強化產業減量責任,將協助產業建立減碳路徑,提升產業減碳競爭力。

  7. 本部為減少廠內使用能源,將持續輔導產業導入能源管理系統,結合能源監控平台落實智慧化能源管理。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地球公民基金會

第二個意見內容

各項行動方案的量化指標/評量指標,除了完成輔導的案件數外,應加入有實質改善的案件數與實質減排量。

回覆內容

本部將持續就輔導各項減碳技術、措施、及成果進行探討分析,如節電量、節能量及減碳量等量化成效,並作為後續強化推動工作之依據。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三個意見內容

補助措施應設定落日條款,督促產業積極採取行動。

回覆內容

為加速產業低碳轉型,將通盤考量國際低碳轉型重點措施及國內急需改善之減碳措施作為重點補助項目,持續協助產業進行改善工作。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四個意見內容

溫管法產業因應小組應納入民間團體。

回覆內容

有關溫管法產業因應小組,係探討各產業減碳技術及能量,並辦理相關成果發表會及技術研討會,供各界專家學者及團體共同參與討論。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五個意見內容

將燃煤用戶納入改用天然氣的目標。

回覆內容

本部會持續鼓勵產業使用再生能源、潔淨燃料及生質燃料應用,促使產業燃料轉型,未來將透過各部會協助加強推動。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

第一個意見內容

應有公聽會進行第一期程目標的檢討,2020年到期的第一階段管制目標(260.717百萬噸)是較2005基準年降低2%,以去年的推估排放量(266.596百萬噸)來看,等同於今年要減3.3%才會達標,所以截至目前第三季的數據,有機會達標嗎?第一階段每個部門分別的狀況如何,有達標嗎?如果不能,問題主要出在哪裡?在確認第二期程目標之前,環保署跟各部門的簡報應該針對第一期程的達標情況進行檢討分析,並且舉辦公聽會來釐清原因及收集改善意見。

回覆內容

依「2020年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統計自79年至107年數據顯示,我國107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275. 039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預估108年降至約267MtCO2e,接近「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基準年(94年)排放水準;另觀察109年上半年能源消費較去年同期略減,且再生能源持續增加下,初估溫室氣體排放量將持續下降;另六大部門依溫管法第12條,每年定期編寫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成果報告陳報行政院,本年度各部門報告內容,待行政院核定後,公開至氣候公民對話平臺供各界檢視。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二個意見內容

行動方案的量化指標設計應呈現具體減碳貢獻,目前各部門的量化指標,大多流於過程呈現,如辦了幾場廠商輔導講習或說明會、運量或污水接管率,但這些量化指標卻無法反應實際情況。以製造部門為例,指標平均達成率超過95%,實質減量成果卻不成比例。因此每個量化指標除了呈現過程以外,也要包含估算每個行動方案達到的實際減碳量,例如計算參加講習或輔導的廠商,後續實際行動所達成的減碳量有多少,才能知道行動方案到底有沒有用。

回覆內容

  1. 能源部門主要透過發電結構的低碳化來達成降低電力排放係數,即以提高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與增加天然氣發電為主要評量指標,並據此於行動方案「擴大太陽光電裝置容量」、「擴大離岸風電裝置容量」、「推動小型水力發電」、「地熱發電推動計畫」、「擴增天然氣供應」與「增加天然氣發電」等計畫中,具體呈現所需達成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與其發電量可達成之減碳量目標。

  2. 製造部門將透過跨部會合作強化二階段目標行動方案,將協請相關部會提供實質減量措施如CO2或節電量、節能量等以量化實質減碳成效。

  3. 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來自於各類運具使用能源之消耗量,故運輸部門提出之量化目標,可估算運具能源消耗量之減少幅度,並據以衡量對運輸部門之減碳貢獻,包括:
    (1)提升公共運輸運量:因移轉私人運具使用量,推估減少之私人運具能源消耗量。
    (2)運具電動化量化目標:因使用潔淨能源(電力)運具取代傳統燃油運具,推估增加之電力消費量及減少之汽柴油數量。
    (3)新車能效提升目標:因新售車輛適用較高能效標準,估算其汰換低能效標準老舊車輛節省之能源消耗量。
    故現有量化指標均與減碳貢獻有密切關係。

  4. 交通部刻正研擬第二期運輸部門行動方案(草案),已請相關權責機關再思考是否另有其他實質減量策略及指標,可據以評估減量成效。

  5. 感謝您意見,第二期階段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減量管制行動方案,已請相關部會提出具體措施應估算減碳量。

  6. 依據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第一期階段)之第伍章推動策略及措施,於表3住商部門主要推動策略及措施彙整表,表內之預期效益欄位已顯示各項措施減碳量。另於每階段成果報告,也會說明排放管制目標達成情形,並於後續第二階段之行動方案亦會呈現各項措施之預期量化成效,以助於實際減量成效追蹤。

  7. 農業部門行動方案所提各項措施,除因應溫管法規範、確保國內糧食安全之措施外,各項措施皆可推估實際減碳量,如沼氣再利用之減少甲烷排放量、獎勵休漁及漁船收購之減少用油量、有機友善耕作減少化肥用量等。

  8. 環境部門所列全國污水處理率量化指標,係因生活污水處理產生溫室氣體排放約占環境部門3成,透過全國污水處理率的提升,有效降低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產生。

回覆單位

  • 經濟部能源局

  • 經濟部工業局

  • 交通部運研所

  • 內政部營建署

  • 經濟部商業司

  • 行政院農委會

  • 行政院環保署

第三個意見內容

應該依「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及「總量管制」原則,訂定第二期程的整體及部門別目標,特別應強化製造業的減碳責任,第一期程有些部門接近達標,但有些部門卻不減反增。如製造業是排碳最大的部門,以107年的排放量是比原來設定的第一期程目標(146.544)增加了7%來看,應該很難達標,但工業局的簡報卻避重就輕,看不到現在狀況及原因檢討。因此第二期程(2025年)的目標應該按照部門別的整體溫室氣體排放比例、以及第一期程的目標達成率來重新設定。各部門行動方案要有總量管制概念,避免政策工具失效,反而離2050的減碳目標越來越遠。例如製造業部門就應先預作準備調整,說明清楚其所提出方案分別可能有的效果,及如何達到整體目標。

回覆內容

  1. 製造業近15年來鋼鐵、石化、水泥、造紙、人纖、及紡織等產業溫室氣體減量累計減碳量已超過2,585萬噸CO2e,總投資金額達新台幣742億元,能源生產力提升優於美國、韓國、中國大陸及全球平均,使台灣產業能源生產力(每消費一單位能源的收益)提升1.8倍,達到9.35千美元/公噸油當量,優於美國(8.05千美元/公噸油當量)、韓國(6.55千美元/公噸油當量)、中國大陸(6.79千美元/公噸油當量)及全球平均(8.13千美元/公噸油當量)。

  2. 後續為擴大工業部門減碳,工業部門溫室氣體減量未來推動重點將朝「落實合理法規訂定」及「深化產業減碳輔導」等主軸,逐步引導產業導入智慧化能源管理、採用高效率節能設備、加速製程改善與汰舊換新、推動低碳燃料替代、轉向綠能經濟,並持續輔導產業推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工作,強化產業減量責任,協助產業設定減碳目標、建立減碳路徑並鼓勵業者加入國際倡議組織,如RE100、SBT、CDP、TCFD等,積極推動產業使用再生能源、潔淨燃料及生質燃料應用,促使產業燃料轉型。

  3. 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之研擬,係參考國際作法,以部門堆疊方式,由各部門估算能源需求,再由能源局推估燃料燃燒排放,並加總非燃料燃燒排放,得部門堆疊下減量路徑。而本署則依據各部門推疊結果,考量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現況,以及規劃之減量策略等,提出可行之強化作法,整體提升各部門減量責任,完成第二期目標訂定。

回覆單位

  • 經濟部工業局

  • 行政院環保署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 

第一個意見內容

  1. 能源部門最令人擔心的是減碳目標究竟能否達成?如果再生能源設置未達目標,電力排放係數恐怕降不下來,也會影響到其他部門的減碳效果。因此應該設法解決再生能源發展受挫的問題,並強化節能治理。

  2. 提高屋頂光電的設置目標:地面光電發展速度與爭議情形較不樂觀,而工業局、交通部等各部會在推動屋頂光電時也太過消極被動,應加強屋頂光電的推動力道,減輕地面光電發展壓力,才能爭取更多時間來建立並擴大適用。所以,我們認為目前2025年屋頂光電設置6GW的目標應該往上修正到8GW甚至10GW以上,分配給各部會的KPI目標也要往上提升,並舉辦公聽會共商有效的行動方案。

  3. 透過「整合資源規劃」(Integrated Resource Planning, IRP)盤點適合發展再生能源的土地,並將環社檢核機制擴大適用於所有地面型光電:IRP是一套在世界各國廣泛採用的系統工具。應引入IRP,並將環社檢核機制的施行列入行動方案,規劃從現在到2050年的短中長期再生能源投資推動路徑。

  4. 應提高煉油廠的節能率,除了中油也要納入台塑。中油CSR報告說在2030年中油整個公司比2005年要減少30%,比國家整體目標更積極,台塑不該置身事外。因此能源部門應該設定更務實且積極的目標,並輔導台塑提升煉油廠的能效。

  5. 強化能源治理:應檢討第一期執行狀況,落實要求能源先期管理,將前述IRP納入這個項目,並持續投注經費與人力輔導資源,協助地方政府提出並執行地方節能與綠能的能源治理計畫。

  6. 應加上運轉中燃煤機組及汽電共生燃煤機組的用煤減量管制策略、以及目標期程,再搭配消費端積極節能,才能確保減煤。

回覆內容

  1. 我國明訂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之政策目標,且有完整規劃路徑,輔以溝通機制有效解決發展障礙,將如期如質完成設置目標:
    (1)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訂推廣目標採滾動式管理,每兩年檢討一次,未來將據此強化再生能源推動,使目標量達到穩健成長。
    (2)設立相關橫向溝通機制,例如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協助太陽光電業者排除設置障礙,部會間亦有設立專責單位,持續強化跨部會、地方及產業間之溝通。
    (3)為穩定達成各項再生能源推動目標,於相關風險管控與替代方案中,均納入溝通機制,以掌握業者進度與解決開發涉及跨部會議題。

  2. 將視推動情形滾動調整屋頂型推動目標:
    (1)相較地面型太陽光電,因屋頂型太陽光電的推動涉及面向相對單純,設置速度相對較快,政府優先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已提前達成114年3GW目標。
    (2)108年10月已務實調整屋頂型目標為6GW,並就公有建物屋頂全面推動設置太陽光電,另搭配國中小設置冷氣專案推動校園全面設置;鼓勵工業廠房、農業設施、商辦民宅等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未來將視推動情形滾動調整目標。

  3. 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將優先盤點可複合利用或低度利用之土地進行推動:
    (1)規劃推動可複合利用或低度利用之土地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如不利農業經營區、掩埋場、漁電共生等,可創造土地多元利用價值。
    (2)經濟部能源局已針對大型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訂定「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以確保兼顧整體生態與景觀。
    (3)太陽光電雖已屬低密度開發,然為確保與生態及環境共存共榮,優先以漁電共生作為示範,導入太陽光電環社檢核機制,解決設置所面臨的綠色衝突。

  4. 應提高煉油廠的節能率,並輔導台塑提升煉油廠的能效:
    (1)中油公司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為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1158萬噸)減排30%,2019年平均排放量為815萬噸,減量已逾25%,後續將持續執行減量措施,以確保穩定達成目標。
    (2)台塑石化公司CSR報告承諾配合2030年減20%之國家目標,採取節能減碳措施。
    (3)至於能源部門溫室氣體減排目標除考量煉油業外,尚有發電及汽電共生廠、煉焦工場/煤製品業及高爐工場等,綜整考量整體產業減排情形所訂定。

  5. 強化能源治理:
    (1)落實能源先期管理:經濟部為先期掌握國家主要能源供給與需求,確保能源供需平衡與供應安全,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基於「預防原則」之考量,自104年11月規範大型投資生產計畫預作能源使用評估,採行最佳可行技術,經審查通過後始得設置,並於商轉後查核,確保其切實執行,以落實能源先期管理制度。
    (2)協助地方政府提出並執行地方節能與綠能的能源治理計畫:地方政府執行縣市住商節電計畫,已針對用電器具持續盤點,以作為後續資源整合之應用,另本部(能源局)已規劃下階段節電計畫,將請縣市政府持續推動相關措施,俾精進能源治理作法。

  6. 在減煤部份,2025年前未規劃新擴建任何燃煤機組,燃煤機組除役後,改建為燃氣機組,未來將持續透過需求端推動節能及提升能源效率抑低能源需求、低碳能源調度,以加速減煤等。

回覆單位

  • 經濟部能源局

  • ​中油公司

第二個意見內容

台商回流潮面對既有及新設產業擴廠或擴產時,應對整體能源消費的影響加以評估。能源部門應強化能源使用評估制度,審查能源使用說明書時,需扣合溫減目標,衡量新案件對整體製造部門與能源部門之溫減目標的影響。

回覆內容

  1. 本部將持續提供減碳技術輔導,透過減碳目標的設定及減碳路徑的建立,來強化產業減碳的決心。並協助擴大產業加入國際倡議組織,瞭解減碳議題上的國際趨勢,以利產業在面臨減碳上有所依循,並積極推動產業使用再生能源及乾淨燃料,幫助產業突破減碳障礙。

  2. 依能管法第16條,大型投資生產計畫之能源用戶新增或擴建能源使用設施,規劃設計階段需進行先前能源使用評估,經經濟部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通過後,始得設置。

  3. 溫管法以階段管理方式逐步推動溫室氣體總量管制;而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制度,規範大型投資生產計畫採行能源效率最佳可行技術,並援引歐盟「最佳可行技術參考文件系列」,透過採行預防或削減整體環境衝擊之最佳先進製程、設備與操作方法,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屬減緩溫室氣體排放之具體措施,可有助達成溫室氣體總量管制目標。

  4. 投資計畫商轉後,並將依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核定內容,確實查核其執行情形,確保能源部門新(擴)建投資計畫之節能與減碳效益。

回覆單位

  • 經濟部工業局

  • 經濟部能源局

美濃愛鄉協會/理事長/李永龍

第一個意見內容

目標訂定屬於中央政府訂定,然在執行時地方政府有無責任,建議各地方碳排程度須公布,且各地方政府亦須提出其碳排目標,說明縣市政府責任。

回覆內容

溫管法第15條係規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行政院核定之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及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訂修各地方政府之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下稱執行方案),俟目標及相關方案核定後,各地方政府將依前開規定於研提執行方案,連結中央與地方協力減碳。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美濃愛鄉協會

第二個意見內容

簡報內未呈現排碳大戶排放狀況,本次簡報僅能看到台電,但未看到中油、中鋼等排碳量,民眾有知曉權益,並應說明其減量期程設定,以及是否有達標,若有達標可給予獎勵,應將環境優先視為首要任務。

回覆內容

有關碳排大戶之排碳資訊,環保署已公開放置「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民眾可逕自上網查詢。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三個意見內容

七期環保機車與電動車皆享有購車優惠,與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相違背。

回覆內容

  1.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立法旨意在減少排碳(溫室氣體排放量),而空氣污染防制法立法旨意在減少空氣污染(減污)。環保署為減少機車排放污染,自109年起調整政策方向為補助機車汰舊換新(包括七期燃油車及電動機車)。

  2. 惟考量最乾淨的七期燃油機車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電動機車之2.3倍,運輸部門行動方案(草案)將推廣低碳運具使用列為重要措施,期能以使用較潔淨能源之電動運具,取代傳統以化石燃料為能源之運具。

回覆單位

交通部運研所

第四個意見內容

農委會沼氣回收一直維持250萬頭,根據理解目前我國養豬空間為約600萬頭,應持續強化目標。

回覆內容

  1. 為推動養豬場利用沼氣,農委會依105年8月18日行政院第3511次會議決議,推動較具經濟規模飼養2千頭以上之中大型養豬場沼氣發電政策。復依106年8月24日林前院長全裁示,沼氣再利用方式得依產業實際運用及輔導發電同步進行。

  2. 農委會推動中大型養豬場沼氣利用(發電),有鑑於廢水處理設施中具有「厭氣處理單元」之畜牧場,方具備回收沼氣之條件,爰於配合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時,制定第1期階段目標為輔導符合前開條件總飼養量250萬頭之養豬場回收沼氣加以利用(發電)。預期109年底可達第1階段目標。

  3. 考量養豬場經營、管理模式不同,致沼氣產量不一,且因沼氣利用(發電)設施不易維護,技術門檻高、部分技術尚待改進,農委會爰擬訂第2期階段目標為既有具沼氣利用(發電)之250萬頭養豬場維持並提升沼氣利用(發電)效率,以符合第1項行政院推動經濟規模與產業實際運用並重之政策。

回覆單位

行政院農委會

第五個意見內容

各縣市用電比例、用電量及能源自給率皆須匡列出來,提升各縣市用電環境。

回覆內容

有關各縣市用電比例、用電量,本部(能源局)已協調台電自104年起於官網定時發布縣市用電資訊,供縣市政府團隊及民眾了解所在地區各部門用電消費情形;台電亦另於發電資訊網頁中,揭露各縣市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供外界參考。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個人意見/楊爾文

第一個意見內容

希望整體的減碳目標更高,以2050淨零排放為目標,來設計二期及以後的管制目標,製造部門減碳責任應該要更多,排最多碳的企業承擔最大的減碳責任。

回覆內容

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專門委員會(IPCC)、國際能源總署(IEA)報告皆指出,要達到淨零排放情境,必須從能源、產業、交通、住宅、金融、消費模式、生活行為等進行根本性變革與綠色轉型,推動能源轉型低碳化、再生能源供電極大化、交通運具電動化、產業轉型(能資源整合),並尋求負排放技術,以及節電相關措施以抑低電力需求成長,政府相關部會將持續與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進行各項研商討論,加強公眾溝通與擴大參與層面,透過雙向之對話,凝聚社會積極減碳的共識,未來將持續與公民對話,建立長期的氣候夥伴關係。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個人意見

國立成功大學/客座專家/林羿成

第一個意見內容

各部門皆有許多措施,但須有中心主軸。根據本人研究,市場誘因應為最有效方法,台灣電價過於便宜,電價並未充分反映環境成本,價格機制額外重要。

回覆內容

  1. 考量電價影響民生經濟及物價具有僵固性,電價費率計算及調整,係由電價費率審議會依電價公式進行檢視及審議,並秉持照顧民生、穩定物價及節約能源3個原則辦理。

  2. 電價公式設有平均電價漲幅及降幅上限(每次不超過3%),以維持電價穩定。

  3. 電業相關之外部成本已於電價公式中「稅捐及規費」項目反映。未來倘有新增之外部成本相關稅費,亦將立即透過該公式項目反映於電價。

  4. 目前電價公式已反映之外部成本包含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費、水污染防治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燃料費用內含之空污費及土污費、對電廠周邊民眾之支出的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等。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國立成功大學

第二個意見內容

雖一直提倡GDP成長,但此論述已漸漸被推翻,10年前之諾貝爾得獎者即提及不應只看GDP,需看到其他環境影響。美國50州中,加州做的最好,50年來個人用電並未增加,主因在於政府具有魄力。

回覆內容

本部將持續協助產業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綠電與低碳技術,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在產業GDP成長與環境間取得平衡。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三個意見內容

運輸部門應更加積極快速推動機車及小客車減量,為何不能在五年內即將燃油汽車替換,而須待10幾年後,其他國家皆有提出明確時程達到此目標,需要有規範及鼓勵機制推動此項策略。

回覆內容

  1. 運輸部門行動方案將推廣低碳運具使用列為重要策略,主協辦單位包括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經濟部(電動汽車、電動機車)、環保署(汰換老舊車輛)等。

  2. 交通部以鼓勵民眾搭乘公共運輸運具為主,第4期「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110-113年),已由行政院於109年5月核定245億元預算,將持續協助各縣市政府提升公路公共運輸服務競爭力,吸引民眾使用公共運輸。而為達成2030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已研擬推動策略與期程,針對110-113年之推動工作,行政院於109年5月核定85億元補助經費,規劃分為先導期(108-111年)、推廣期(112-115年)及普及期(116-119年)等3階段推動。同時透過各項補助措施,鼓勵公車業者汰換老舊公車為電動公車,以達節能減碳目的。

  3. 第二期運輸部門行動方案(草案)將納入智能電動車輛產業輔導推廣計畫,未來結合地方政府劃設電動車輛停車位及補助設置充電站等誘因機制,更能提升減量成效。

  4. 針對汰換汽車一節,因汽車購買成本高,使用年限長,民眾在經濟負擔考量下,購置汽車後多會長久持有及使用,無法輕易換購新車。故由現實面考量,中短期內並無法快速將燃油汽車汰換為電動汽車。

  5. 禁售燃油私人車輛管制因涉及相關產業及部會等分工,如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由交通部主政(經濟部及環保署協辦),推動汽機車電動化由經濟部主政(環保署及交通部協辦),各項工作有賴各部會持續齊心努力,朝乾淨能源的運具方向前進。

回覆單位

  • 交通部路政司

  • 交通部運研所

第四個意見內容

台灣應於新冠肺炎後大膽邁向永續未來,中美貿易戰使台灣工業非常大的機會進行減量,在許多歐美公司已不再與中國大陸購買產品的情況下,係給台灣ICT產業機會進行供給轉移,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且應將各產業排碳資訊放上網路,使產業無法漂綠。

回覆內容

有關各廠商排放資訊,環保署已公開放置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可供民眾進一步查詢。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第五個意見內容

我國應提升目標,採取有魄力之減量策略,過去將排放基線訂到1997年或2005年並不適當,應以今年作為基線設定。

回覆內容

於基準年之設定上,係參考目前各國所訂定之NDC目標為基準,以1990年或2005年兩種設定方式作為基準;考量我國之溫室氣體統計資料,最終採2005年為基準訂定階段管制目標。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六個意見內容

國際資本市場近年在推動ESG企業發展,台灣若要永續,並有所創新,亦須推動ESG,並實際去執行。

回覆內容

  1. 本部將透過強化綠色供應鏈管理策略,協助產業揭露社會責任環境資訊,建立企業永續發展的基礎,並導入ESG概念,提升產業認知能力。

  2. ESG為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公司治理原則(Corporate Governance),意旨企業除營運展望外,亦將企業對於社會與環境責任納入考量,目前計畫工作已著重於節能減碳,已屬ESG環節中,後續將於計畫將ESG元素納入推動。

  3. 「中小企業節能管理與推廣輔導計畫」主要在強化中小企業之節能管理及溫室氣體減排與能效提升管理,不以推動企業ESG為主要計畫方向。然企業永續發展上,ESG是未來趨勢重要一環,將會提供相關資訊予中小企業知悉。

  4. 台北南港1館、台北南港2館及高雄展覽館均已導入「ISO 20121國際認證-活動永續管理系統(ESMS)」,在籌辦展覽、活動過程中考慮到其可能造成之經濟、環境、社會衝擊影響,並與利害關係人主動進行溝通,除蒐集展覽活動裝潢廢棄物處理量、用電量、空氣品質等相關資訊外,亦持續篩選及確認永續性議題,訂定活動永續性管理原則及目標,以系統化、邏輯化的處理永續議題。

  5. 世貿1館及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因設備老舊,致效率有所減損,暫無法導入「ISO 20121國際認證-活動永續管理系統(ESMS)」,惟仍配合政策致力推動節能減碳提升能源效率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例如導入能源管理及空氣品質管理系統及完成場館碳盤查,並通過ISO 14064溫室氣體排放驗證及IOS 50001能源管理系統認證,亦將持續管控能源使用,階段性汰換老舊耗能設備及落實節能措施,逐步推動執行ESG。

  6. 國民健康署推行「環境友善醫院」計畫,已有醫院陸續導入企業永續報告(CSR)機制(如:慈濟醫療體系永續報告書、高雄榮民總醫院等)。

  7. 金管會已於109年8月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及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以強化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管理的能力,並透過金融市場機制及落實公司治理,引導企業及投資人一同重視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議題,促成投資及產業共同追求永續發展之良性循環,以及強化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8. 已把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列入企業換照時,的審查項目,業者也會定期公告工作內容。

  9. 交通部觀光局所轄管理處已積極爭取國際永續旅遊認證。

回覆單位

  • 經濟部工業局

  • 經濟部商業司

  • 經濟部貿易局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衛生福利部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交通部觀光局

國立成功大學/副教授/謝秉志

第一個意見內容

  1. 溫管法明定2050年需降至基準年50%”以下”,很可惜今日仍還是訂到50%之長期目標。

  2. 簡報提及目標需提出後十年之目標願景,但溫管法內並無明確規定,由於2050年有50%的目標,建議應提出至2050年之策略及方案。

  3. 根據溫管法規定,兩年前須提出下一期目標,在第二期目標於107年1月提出後,直至現今目標仍未調整,在能源轉型已有所更新的情況下,兩年前後之目標仍未改變較為可惜。

  4. 2035年預降到25%到30%,但在2025至2030年已需額外減10%的情況下,2030至2035年卻僅需減5%~10%,反而減速推動,與能源轉型規劃預逐步加速相違背,建議應說明。

回覆內容

  1. 長期減碳路徑之調整為後續溫管法修法討論重點之一;各國於訂定長期減碳路徑時,同時考量其國家國情、土地資源、排放峰值、發電占比、減量策略等因素,如英國係以1991年達到溫室氣體排放峰值為基礎下,規劃於2050年達到淨零碳目標。為同時兼顧溫室氣體減量及國家發展,後續署內將與部會共同合作,依我國發展情勢,精進國家長期減碳路徑。 

  2. 依據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第4條,階段管制目標規範提出後10年願景目標;而目標內容後續將依我國長期減碳路徑,滾動式調整。

回覆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第二個意見內容

  1. 發電規劃中提到2025年電力排放係數目標,但根據能源局簡報,2025年係說明低碳能源之裝設量,並非發電量,能源局應修正其論述。

  2. 燃氣機組若未於2024年裝設完成,應進行衝擊分析。

回覆內容

  1. 能源部門主要透過發電量結構的低碳化來達成降低電力排放係數,即以展綠、增氣與減煤為主要推動策略。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能源部門簡報(p11)所呈現為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20%政策目標下之再生能源發電量,並提供達成此目標之關鍵作法(p12)。

  2. 經濟部已專案管理天然氣基礎設施投資計畫執行進度,各項評估工作均納入管理項目,以確保計畫如期如質完工。

回覆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鋼鐵公會/工程師/張致瑋

意見內容

  1. 目前訂定之第二期目標對鋼鐵業仍為艱鉅任務,以現況來看,鋼鐵業面臨減量要求高,由於鋼鐵技術發展已相當成熟,要由既有技術開發減量機會已相當困難,故要大幅減量已不容易,然鋼鐵業仍願配合政府之減量措施達到第二期目標減量要求。

  2. 鋼鐵業為提升性能持續開發高品質鋼廠,其對於社會而言整體為減量,但因其排放屬於鋼鐵業本身,對鋼鐵業而言減量具有困難。

  3. 依據世界鋼鐵協會預估,突破性技術要15年的成熟期及引入期,現階段要持續減量具有困難;且於94年至108年鋼鐵業在持續配合工業局進行自願減量下,皆已執行將較具減碳效益之減量方式,並且已投入高成本減量措施,展現鋼鐵業減量實際作為,建議政府提出更多經濟誘因及配套措施,協助產業落實減碳。

  4. 鋼鐵業推動區域能源整合作業,進行溫室氣體及空污減量,落實環境友善承諾;由金屬製造業能源密集度及碳排放密集度可觀察到,108年較94年已下降50%以上,對於既有減量策略皆已推動完成,後續難以有大幅減量潛力。 

  5. 部份鋼鐵廠於設廠時已採取最佳最新進減量技術,且接受環評審查,無更新改善機會,若加強對其之要求不太合理。

回覆內容

本部將持續對外表達產業過去至今減碳努力成果,並協助輔導產業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協助產業研發前瞻產業技術,引導投入具價值減碳技術開發,強化綠色供應鏈管理,建構資源永續的產業環境及減碳基礎能量。

回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鋼鐵公會
回到標籤列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