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調適
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現已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由環境部與17個部會共同擬具。內容包含我國氣候變遷趨勢、調適作為現況分析、國家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各領域優先調適行動計畫及推動期程。
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現已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各機關需於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前一年度氣候變遷調適成果。調適執行成果包含災害、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利用、海岸及海洋、能源供給及產業、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健康及能力建構等9大領域。
我國雖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為善盡氣候變遷調適責任,爰比照公約締約方提出調適通訊(草案),主要章節內容包含「國情」「衝擊、調適與脆弱度」「推動氣候變遷調適主要法規及權責分工」「調適行動及執行成果」及「國際合作」,共5個章節。
氣候變遷調適——
指人類與自然系統為回應實際、預期氣候變遷風險或其影響之調整適應過程,透過建構氣候變遷調適能力並提升韌性,緩和因氣候變遷所造成之衝擊或損害,或利用其可能有利之情勢。
國家調適應用情境——
氣候情境為風險評估之依據,IPCC AR6本次報告同時呈現排放情境(共享社會經濟路徑, Shared Socioeconomic Pathway, SSP)與固定增溫情境(Global Warming Level, GWL)。綜整IPCC AR6各情境推估與科學模擬依據,並考量前期行動計畫推動經驗檢討與操作之可行性,本期調適行動計畫優先採「固定暖化情境設定」作為「國家調適應用情境」,以作為各部門進行風險評估與辨別調適缺口之共同參考情境。

資料來源: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際最新氣候調適資訊及氣候變遷情境設定之研析與建議簡報(2022.04.29)
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框架——
為有效整合各領域調適策略與行動計畫,促進跨領域與跨層級溝通交流及經驗分享,本期參考國內外調適推動方法,並基於前期調適工作實務經驗檢討,將本期所提調適工作分為「辨識氣候風險與調適缺口」及「調適規劃與行動」等二階段,第壹階段「辨識氣候風險與調適缺口」包括調適課題辨識、現況風險盤點、未來風險及調適缺口辨識等工作,第貳階段「調適規劃與行動」則針對前述風險評估與調適缺口擬定具體目標,進行調適選項評估,逐步落實調適行動與監測,定期滾動檢討並公開成果說明國家調適進展,作為後續強化調適量能之溝通基礎。

資料來源: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際最新氣候調適資訊及氣候變遷情境設定之研析與建議簡報(2022.04.29)
臺灣的氣候變化——
+1.6℃
年平均氣溫於1911- 2020年間上升約1.6℃,近50年及近30年增溫加速
120天
21世紀初夏季長度已增加至約120-150天(約4~5個月)
40天
冬季則縮短至約70天,而近年來更縮短至約20-40天(約1個月)
>36℃
未來情境下,高溫達36℃以上日數於本世紀末增加約6.6~48天

臺灣年平均氣溫變化趨勢

臺灣冬夏兩季長期變遷趨勢
